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(记者李光正 实习生吴可心)小伙李某在酒吧喝了14瓶啤酒和半瓶白酒后闹事,警察到场处理,他却挥拳打在警察脸部。记者昨悉,李某被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李某今年28岁。今年5月8日凌晨,李某在汉口西北湖路一个酒吧里喝酒,在喝得醉醺醺的时候,他听到酒吧里其他顾客聊天的内容,感觉很不舒服,与他们发生纠纷。
接报警后,民警高某等人赶到现场调查情况。但李某并未收敛,反而用拳头击打民警的脸部,被当场抓获。当天,李某被行政拘留。事后清点发现,当天李某喝了14瓶啤酒和半瓶白酒,他自称当时喝得失去了意识。
几天后,李某被刑事拘留。案发后,李某向民警高某赔偿了经济损失,并赔礼道歉,获得了高某的谅解。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犯妨害公务罪,提起公诉。李某的辩护人表示,李某犯罪情节轻微、主观恶性小、属于初犯及认罪态度好等,希望法院从轻处罚。
经审理,法院判决李某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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